| 促进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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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观念创新上,要时刻牢记创新是金融发展永恒的主题,创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第二,在技术上,通过互联网的技术创新,建立我国产、供、销的完整供应链信息系统。通过传感器的技术创新,将互联网运用到基础产业和服务产业,建立起不同行业、产品的基础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为供应链金融实现技术的整体管理创造条件。第三,在组织上,突破供应链金融仅仅作为银行业务创新的范畴,围绕着供应链管理,建立能够集提供物流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和资金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中介公司。 它既有现有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职能,又具有充当银行和生产、供应、销售之间的融资角色的职能。对银行来说,有必要对其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盈利模式进行相应的变革,可以围绕供应链金融业务建立相应的业务事业部制,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整体外包或部分外包的合作形式与供应链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中介公司合作,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建立全面的业务风险管理模式,实现企业、银行风险控制和绩效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第四,在制度上,实现从原有的银行分业管理向混业管理的转变,允许银行把非核心的业务合理有序地外包给专业的供应链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中介公司,允许诸如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中介服务的存在,并依法从事有关融资业务。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由于银行作为质押人,不完全具备监管质押物的条件,此时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中介的产生,不但可以担负起帮助银行看管质押物的职责,而且还可以为银行提供相关的信息、商务服务,改善信息不对称情况,提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市场控制和综合服务能力。从而形成服务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的金融中介产业,适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






